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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歡迎您光臨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健康九九 衛生教育資源網」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為有效管理本局網站資料,並建立資料維護機制,以確保上網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特訂定本規範:
一、網站資料規範範圍
本規範所稱之網站資料以建置於本局網際網路伺服主機上之資料為限,至各單位因業務需要自行架設或連結網路伺服器者不在本規範內。
二、集中式管理
本處網站採集中式管理為原則,由本局資訊室統籌分配網站位址、設立防火牆、建立網站安全防護,以防止網頁受到惡意攻擊或竄改。
三、本局網站網頁資料維護分工原則:
(一)、專人管理
本局各單位所設置之網站應指派專人管理,對於網頁資料及表格內容應經常檢視,資料新增或異動時應依照作業程序辦理,並隨時保持最新資料,以免提供過期或錯誤資訊。
(二)、資料提供單位
由各單位專人負責原始資料之蒐集、更新及彙整,並有關網頁製作完成後之檢視與校對。
(三)、網頁製作單位
負責網頁之製作及上網。
(四)、宣導事項
本局各單位應將宣導事項、相關活動或新聞稿等資料,依權責簽准後,建置於本局網站「新聞快遞」、「最新活動」或「活動連結」等相關項下上網,並負責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上網期限)。
四、資料上∕下網之作業程序:
(一)、資料提供
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將原始資料(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蒐集、彙整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供製作網頁之用。
(二)、網頁內容更新
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將更新資料(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彙整,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供製作網頁之用;另欲刪除資料,辦理下網作業時亦同。
(三)、資料校對
網頁內容由資料提供單位線上檢視或列印校對。
(四)、網頁上∕下網
網頁內容經檢視、校對無誤後由由各單位專人負責上網;下網時亦同。
(五)、檔案格式
本規範中各單位提供之電子檔,若為文字或表格資料應以WORD 或PDF 檔案相容格式提供,其他視網頁展現需求協同本處資訊室訂定。
五、網站維護系統管理
(一)網站內容、資料使用
本家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本網站製作人與其原著作人所有,如要轉載使用,應事先經本網站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
(二)資料安全
為確保資料安全,請各單位更換機定密碼,其控管由各單位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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